事件:华盛达(600687)遭财政部通报及10万元行政处罚,公司董事会决议放弃实施《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》的议案。
点评:3月,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刚泰集团签订《股份收购协议》,拟将其持有华盛达17.92%的股权以协议的方式转让给刚泰集团。根据协议,转让完成后,刚泰集团将成为华盛达的第一大股东,并将其旗下地产类资产刚泰置业100%的股权与华盛达净资产进行置换,差价以华盛达向刚泰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,10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,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每股15.53元。
此次公司遭财政部行政处罚,主要有以下原因:公司2006年虚计收入650万元;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于2006年通过虚构预付账款的方式,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1.7亿元,经背书后由公司原控股股东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贴现。虽然以上违法事项发生于公司股份转让前,与公司现任控股股东刚泰集团无关,但公司仍受较大负面影响。
公司现有资产盈利能力较差,2002年至今,公司净利润均不足1,000万元,2008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仅119万。刚泰集团控股公司的目的主要是将刚泰置业置入,并换出公司现有资产。虽然公司董事会决议放弃实施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,我们认为,待条件和时机成熟,公司未来仍有实施资产重组的可能。
不考虑公司资产重组,预测2008-2009年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0.04元、0.05元,给予“中性”投资评级。
(天相投顾 王均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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